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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展示的法庭信息化系统的制作方法

发布时间:2024-04-01 14:06:47

  1. 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哪些
  2. 法庭工作调研报告
  3. 审判业务庭是做什么的

一、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哪些

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有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科技法庭项目。根据有关信息显示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科技法庭项目。全国高级法庭基本以信息化建设项目为主。科技法庭系统是按照全国法院计算机信息网、国家最高人民法院的科技法庭建设要求,利用现代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数字音频处理技术及中央技术控制技术,为提高庭审效率而建立的一个服务庭审法官。法院信息化建设,是实现传统管理向智能管理的转变是法院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提升法院工作层次,提高法院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二、法庭工作调研报告

法庭工作调研报告第一篇: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在本辖区内为便利人民群众进行诉讼和便利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而设立的派出机构,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人民法庭身处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承担着化解纷争、衡平利益、协调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能,人民法庭的建设已成为人民法院基础工作的中心环节。因此,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便成为法院建设的重中之重。 本文通过对我院人民法庭基本情况的调研,提出法庭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对加强法庭建设有所裨益。

一、我院人民法庭建设的基本情况

晋源区人民法院现有人民法庭3个,即晋阳法庭、义井法庭、晋祠法庭。共有审判人员7人,书记员5人。法庭年平均审理案件440件,占全院民事案件的 69%。

(一)晋阳法庭

晋阳法庭办公面积600多平方米,是我院达到《基层人民法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中关于人民法庭装备配备标准,实现与基层法院联网、开展视频会议、案件信息管理、科技法庭、电子等应用的人民法庭。管辖董茹、西寨、罗城等20多个乡村。现有审判人员2名,书记员2人,法警一名。年平均审理案件170件,人均85件。

(二)义井法庭

义井法庭现无自己的办公楼,租用义井村房屋,办公面积100多平方米,管辖义井、吴家堡、南堰、北堰等乡村。现有审判人员3人,书记员1人,法警一名。年平均审理案件126件,人均42件。

(三)晋祠法庭

晋祠法庭现无自己的办公楼,在法院内部办公,管辖晋祠村、小站营等28个乡村。现有审判人员3人,书记员2人。年平均审理案件148件,人均 50 件。

二、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一)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存在

人民法院在2005年的《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中提出:根据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原则,按照规范化、规模化的要求合理设置人民法庭。人民法庭至少配备3名法官、1名书记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备法警。但大多数基层法院的人民法庭达不到这种配置,普遍存在着人员配备不合理,案多人少的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农村的拆迁改造案件越来越多,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提起诉讼的人员越来越多,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审判力量显得更加的薄弱。再遇到需要下乡巡回办案开庭调解,法庭则会出现无人值班、“人去楼空”的情况,导致来访的当事人无人接待。与此同时,人民法庭还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和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能,在新时期下又担负着指导乡镇社会法庭的重任,法官在处理诸多问题时往往分身乏术,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人民法庭基础设施配置较为薄弱

基层人民法庭虽然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但由于往往设置在离城市较远的乡镇,基础设施和办公环境相对较差,绝大多数法庭没有或审判设施达不到规范化要求,如我院只有晋阳法庭符合人民法庭装备配备标准,义井法庭至今在外租房办公,晋祠法庭则在外没有办公场地,搬迁至法院内部办公,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人民法庭发挥其方便群众诉讼、就近办案的职能。

(三)法庭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人民法庭是最贴近群众的法院窗口,人民法庭干警的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司法水平、司法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和权威。在审判工作中,个别法官群众观念、现代司法理念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庭审活动缺乏规范,影响了人民法庭的形象,进而影响到整个法院的形象。另外,由于人民法庭大多设置在偏远乡村,案件数量较多,法官工作繁忙,法庭人员不足,给法官的培训带来一定的难度从而造成部分法官依靠经验办案,遇到新型复杂、疑难案件感到无所适从。

(四)法官风险系数及压力增大

近年来,面对社会转型期大量社会矛盾越来越多地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渠道,有些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因不符合立案条件或不属于受理范围不被立案,为了给办案法官施压,这些当事人便找各级领导,或者干脆在法院吵闹,对办案法官进行谩骂等;有的案件一经闹访、缠访和人数众多的群访,往往就被有关领导指示督办,使这些当事人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得了有利于自己的结果,这无疑助长了歪风邪气,人为地增大了办案的风险。还有些当事人将对法院和法官的不满情绪,通过媒体发泄到社会上,以不客观、不真实的舆论给法院和法官施加压力,在媒体对审判结果的猜测和引导下,公众在案件判决前就对案件形成了共同的期待。即使是有良好职业技能和心理承受能力的法官,也难保不受干扰,这种巨大的压力给审判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

三、改进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深化审判机制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在现有人员难以满足审判工作需要的情况下,改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合理确定各人民法庭人员的配备比例,实现人尽其能、人尽其用。结合人民法庭岗位的特点,将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协助法官做好审判案件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使法官能够专心致力于“审理”与“判决”。 按照辖区人口数量、受理案件数量、法院人员编制等数据,重新核定人民法庭的人员编制,向案件多、人均结案数量较高的人民法庭倾斜,以满足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合理“分流”部分案件

现阶段的社会矛盾,涉及多层次的社会关系、多样化的矛盾主体、多领域的利益冲突以及体制、机制、政策、法律、观念等多方面的因素,决不是法院一个部门、一种手段就能解决的,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和衔接。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在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间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和沟通机制,切实加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整合调解资源,综合调解手段,实行社会联动,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分流案件,减轻法院压力,压低案件增长势头。

(三)加强法庭设施建设,提升物质装备水平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战线的最前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只有充分的保障其办案经费与物质装备,才能充分发挥其第一线战斗堡垒作用。要大力加强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综合考虑区域面积、人口、案件数量、交通条件以及财力保障等因素,科学规划交界地区的人民法庭设置;要按照《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的规定,按照“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庄重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好、设计好、建设好人民法庭审判场所;要尽可能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对人民法庭建设的投入,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如期完成。

(四)加强法官职业化培训,建设高素的法官队伍

积极选派人民法庭的干警参加法院系统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并结合审判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邀请专家教授上门讲课,强化业务技能,提高业务水平。加强上级法院及民庭对人民法庭的管理和指导,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庭审观摩、案件评查,提升人民法庭干警的业务素质。开展司法交流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干警与先进发达地区法院进行司法交流,开拓创新思路,增强创新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涉诉信访制度

针对少数群众法制意识不强、盲目从众的情况,要大力开展经常性的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送法进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发放法律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栏、举办法律讲座,引导群众既要正确行使权利,又要依法履行义务,努力纠正群众中存在的权大于法和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让群众了解正当的信访渠道,逐步走上合法、理性的信访道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法伤。与此同时,完善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对于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长期进行无理上访或缠访闹访的,要及时进行信访终结,视具体情况严肃处理,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六)加强法庭文化建设,完善考评激励机制

精心组织开展些各种不同形式并具有不同特色的法庭文体活动,通过各类文体活动加深法庭干警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陶冶情操,提高品位,改变干警不良的心理、转移不良的情绪,减轻办案法官的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完善绩效考核考评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案。以动态化、全面性的日常考核和准确的考核记录,科学、真实的反映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使法官的奖惩、任用、晋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一种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激励机制,使法官能够以乐观向上的精神对待日趋沉重的工作压力。

法庭工作调研报告第二篇:

为贯彻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第二次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人民法庭改革,我院按照中院通知要求对全院八个法庭进行了系统的调研,一方面总结了2012年以来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物质装备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另一方面确定一个院领导牵头,并办公室、研究室相关同志对法庭在辖区范围工作表现及干部群众满意度进行了走访调研,现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如下:

一、总体意见

维持八个法庭现状,不增不减不并。

二、基本情况

(一)八个法庭基本情况(表附后)

(二)物质装备情况。关于基建情况。2002年按照中央机构改革的具体意见,我院在原有浯溪、下马渡、黎家坪、大村甸、文明铺、潘家埠、羊角塘、白水、肖家村、黄泥塘、观音滩、大忠桥、金洞等13个法庭的基础上,撤并建为文明铺、黎家坪、浯溪、潘家埠、观音滩、白水、大忠桥、金洞等八个人民法庭,辖管全县所有乡镇普通民商事案件。其中,金洞人民法庭辖管区域面积最广,辖管金洞管理区635平方公里林业行政区划内的民商事案件,白水人民法庭辖管区域人口最多,辖管白水、肖家村、八宝、进宝塘、黄泥塘、内下乡、大江乡等五镇二乡20余万人口。2009年征地3亩重新修建了大忠桥法庭,2010年按照院标准重新装修了文明铺法庭、浯溪法庭,2011年征地5亩重新修建了金洞法庭,2014年改扩建了黎家坪法庭,2010年开始基建工作现未竣工使用的有白水、潘家埠两法庭,计划修建观音滩法庭。

关于装备配备情况。面对文书送达、执行案件等突出问题,结合本县山林面积广,路况相对较差的地理环境,切实解决辖区群众诉讼不便,法庭审理案件效率相对不高等难题,我院在财力吃紧的情况下,挤出资金为农村7个人民法庭全部装了备捷达、桑达纳等经济、耐用的办案用车。车辆配备以来,人民法庭审结案件平均周期为36个工作日,较之2005年以前相比提高了37个百分点。为切实解决人民法庭运转经费问题,2005年以来,我院党组多次向县委和上级法院汇报,努力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爱,现全部按照法院和省高院的要求,人头经费拨付到位、落实到位,同时院财政还想方设法适当追拨资金,以看得见的财物,确保人民法庭正常运转。通过九年的实践与探讨,人民法庭已能做到有车办公、有钱办公,干警也能安心办公,为切实解决人民法庭信息化办公问题,2005年以来,我院在省高院的直接帮助下,也在辖区四大家的关心支持下,全院八个人民法庭全部装备液晶显示屏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开通了外网和内网,装配了打印机、电话机等,初步实现微机办公。与此同时,2012年按上级法院的要求办公电脑全部装备了数字法院系统,截止目前人民法庭可以在法庭内登陆业务系统立审结各类案件,制作打印各类业务报表,了解查询案件审理动态,初步实现了人民法庭无纸化办公。为让人民法庭干警熟练掌握数字法院业务系统操作与应用,机关司法技术室派出技术组轮批次一对一培训法庭干警,扎扎实实让法庭干警能够独立操作与应用,切实提高人民法庭干警信息化业务操作能力与操作水平。目前,我院还为八个人民法庭配齐了相关办公桌椅。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书记员办公室,按照简单实用的标准配备了桌、椅。接待室、调解室、会议室、审判庭,全部按标准人性化配备了饮水机、法台、法桌、法椅以及供当事人方便使用的办公桌椅。

(三)、关于审判工作情况。2005年-2013年,我院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案件18937件,审结18926件,受理案件总数占全院审理案件总数的78.59%。从受理案件类型来看,以离婚、借贷、损赔等三大类型案件为主,该三类案件占到了受理案件总数的87.81%。2005年至2013年人民法庭调解、调撤案件3219件,执行标的总额3000余万元。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开展巡回审判2600余场次,在各乡镇圩场集市设立巡回审判联系点19个,限度方便辖区群众诉讼。人民法庭巡回办案数量占全院总数的81.36%,人民法庭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持续好转,辖区干部群众满意度较高,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日益凸显。人民法庭开展工作,以前是从“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方针向“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向转变,现在是重视调解工作在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的作用发挥,注重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从目前审判方式理念转变来看,大部分辖区党委政府对构建三调联动机制化解矛盾、参与综合治理比较满意,同时希望法庭能够扩大调解面,更加主动帮助辖区协调处理各类疑难问题。

(四)、关于执行工作情况。近三年我院执行工作大部分是由执行局承担,法庭执行的案件数量比较少。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执行积案严重,执行力量不足。本院每个法庭均配有一个或两个合议庭,但合议庭审判人员均忙于审理案件,没有太多精力顾及执行案件,各法庭一般采取谁审理谁执行的做法,或者年底全庭出动一起大执行。人民法庭无专人办理执行案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案件积压,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二是审执不分,执行效果较差。人民法庭距离院机关相对较远,立案均是法庭从立案庭要案号后自己立案、自己审理、自己执行,审执不分,这导致了一系列问题。要么一些案件应当立案执行而没有立案执行,要么一些案件因为执行力度不大未能执行,导致执行积案过多。一些应当恢复执行的中止执行案件没有依法及时恢复执行或者恢复执行手续不全。法官审理案件时是审判法官,执行案件时是执行法官,这往往会给当事人尤其是败诉一方当事人造成误解,进而产生抵触和对立情绪。生效判决执行不了,申请人埋怨,而被申请人又抵触执行,执行法官处在中间两头受气。三是执法环境差,工作难度大。基层农村执行案件当事人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差,宗族观念强,多数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难度大,且大多涉及“三农”问题,处理方法和措施稍有不当,极易引起农民闹事或引起其他群体性事件,执行工作艰辛危险。

(五)、关于队伍建设情况。我院人民法庭现有中央政法编制36人,审判员27人,书记员9人,协警7名,副科以上干部10人,科员26人,男干警29名,女干警7名,女协警1名,所有人民法庭全部按照“三审一书”的标准配备。5人法庭有5个,6人以上法庭3个,平均年龄35.6岁,本科学历100%,2005年以来通过司法考试的17人,占到了全院总数的46.32%,人民法庭基本做到了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自法庭建立以来,我院高度重视能力教育与廉政教育,现有人员参加法院组织培训4人次,参与省高院组织培训31人,人民法庭干警人人参与警示教育,人人年年签订廉政书。近三年我院人民法庭共有57人次获得市级以上先进荣誉,黎家坪法庭年年荣获市以上集体先进,3次荣获省高院先进称号,在全市法院系统树立了一面旗帜。

二、困难问题

(一)职级待遇低,人才流失严重。

我院仅2013年一年就有2人调、借县人大和县委政法委工作。长期以来,人民法庭工作、生活环境相对较差,许多年轻有为的干警在看到许多“老”法官工作一辈子也不能解决副科级待遇的情况,要么选择调离,要么选择考离。2005年以来,我院人民法庭相继有一人考入检察院,一人考入昆明区法院,一人考入长沙区法院,二人考入市中级法院,人才流失也成为人民法庭普遍存在的现象。

(二)法庭基建债务较重,办公运作压力大。

前述所言,我院严格按照院“两庭”建设的要求,重新修建了八个亟需修建的人民法庭,并按配套要求落实了基建规格。除此之外,我们还执行一切人财物向人民法庭倾斜的政策,扎实确保了人民法庭能够正常运转。但是,基建完成以后遗留繁重的基建债务,据统计六个完工投入使用的法庭共负债539.6万元。为化解债务,院财政只有节衣缩食,挤压相关经费开支,最终导致人民法庭办公运作压力大。

(三)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伴随人口增加、经济发展,辖区各乡镇也处在了矛盾凸现期、集中区。近几年,尤其是农村土地和相邻权纠纷呈上升趋势,债权、离婚、继承等传统民事诉讼居高不下,人民法庭受案数量呈现不规则递增趋势,人民法庭的人员配备数量还不能满足当前矛盾调处的需要,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院出台的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大平台机制意见后,人民法庭还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去配合乡镇司法所、派出所、政法办(综治办)诉外调纠,人民法庭的警力更加显得单薄。

(四)安全保卫工作薄弱,亟待加强。

法庭受理的案件多为一些矛盾较棘手的案件,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加上法律意识淡薄,所以常在法庭内外大动干戈,我院八个法庭均缺少必要的警力保障措施,以致扰乱法庭秩序的事情时有发生,甚至还出现聚众冲击法庭、伤害法庭工作人员的情形,故配备“三审一书一警”已成各人民法庭的当务之急。

(五)学习机会不多,培训太少。

纵观我院法庭近几年的工作可知法庭的工作琐碎繁杂、辛苦,年轻有为的干警不愿到基层法庭工作,法庭只能从新招考人员中充实。但是新录人员更需要全面学习,尽快掌握法律专业知识。但由于法庭人员不足,抽不出人去参加系统培训,干警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很难在短时间内进入角色,难以适应新时期审判任务的需要。

(六)基础设施不完善,亟需完善。

客观的说法庭没有多少文化娱乐活动,法庭干警业余生活较为单调,从而造成在法院机关工作的同志往往不愿主动去基层法庭工作,而在法庭工作的干警又很期盼能早日回院里上班的现象,影响了基层法庭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计划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法庭科学发展。

院党组的高度重视,是做好我院八个人民法庭工作前提和重要保证。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处在最基层,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桥梁和纽带,其工作好坏直接影响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权威。因此,领导应重视法庭工作。继续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党组成员集体抓的法庭工作领导格局,在法庭各项工作与建设上形成合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促进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夯实基层基础,千方百计创造执法条件。

加大人力物力财力对人民法庭的倾斜力度,继续改善八个法庭办公条件。制定符合我院实情的人事任免政策,吸引法律人才投身法庭工作,加强对法庭的人才调派力度,进一步充实法庭审判力量;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优先为法庭配备软硬件设施,有效解决法庭办公设施缺乏和经费短缺问题;建立适当激励机制,在同等条件下提拔重用解决级职让法庭同志优先。同时要加强与法庭驻地“四大家”的联系与沟通,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法庭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帮助我院八个基层人民法院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提高人民法庭的办案绩效,有效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审判职能,推进矛盾化解。

强化能动司法,妥处理好各类商事案件,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认真审理好涉及民生的案件,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保障社会和谐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继续推动大调解格局的建立,凝聚合力化解矛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和水平。

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和权威。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民商事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了解社情民意、掌握法律政策精神的能力,提高人民法庭法官正确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充分释法说理以及做群众工作的水平。

(五)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审判质效。

以完善司法绩效考评体系为核心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促进、保障、服务”的作用。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机制,降低诉讼门槛和成本,关照弱势群体利益,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优化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加强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强化经费保障,增强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工作积极性。

(六)争取各方面支持,改善司法环境。

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相统一的意识以及尊重和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支持人民法庭工作的良好氛围,树立司法权威,特别是要积极争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大对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的保障力度。

三、审判业务庭是做什么的

我院现有刑事一庭、刑事二庭、民事一庭、民事二庭、民事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执行局、研究室和桥东、庙前及东太堡三个派出法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等业务部门,另有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书记员管理科、离退科等非业务部门。一、审判业务庭岗位职能1、刑事审判一庭 审理除危险驾驶罪之外的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除故意伤害罪之外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盗窃罪案件及刑事自诉案件。2、刑事审判二庭 审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除盗窃罪以外的侵犯财产罪案件、故意伤害罪案件、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件、贪污贿赂罪案件、渎职罪案件。3、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理由我院管辖的除由人民法庭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民事案件;指导派出法庭的工作和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4、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 依法审理由我院管辖的除由人民法庭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民事案件。5、行政审判庭(1)依法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依法审查和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负责办理本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案件。(2)依法审理由我院管辖的除由人民法庭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民事案件。6、审判监督庭(1)依法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院长指定办理的其它案件。(2)依法审理由我院管辖的除由人民法庭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民事案件。(3)依法审理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案件。7、执行局 依法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支付令、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行政判决书、裁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中的民事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8、人民法庭(1)依法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 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 第二部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 第十部分——适用特殊程序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执行异议之诉除外) 上述案件中涉及到诉前或诉讼保全的,由派出法庭受理。(2)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院长决定由派出法庭审理的其他案件。(4)派出法庭管辖范围 桥东法庭:建设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双塔东西街以北、迎泽大街以南。 庙前法庭:建设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迎泽大街以北的迎泽区辖区范围。 东太堡法庭:建设路以东的迎泽区辖区范围和双塔东西街以南、建设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的迎泽区辖区范围。二、其他业务庭室 岗位职能1、立案一庭 依法办理各类案件的立案审查和受理,通知缴费、保全,负责民事、行政案件起诉状副本的送达、排期开庭,负责全院上诉案件的移送、有关部门的调卷工作,受理诉前调解案件,办理二审已结案件的接收和登记等事项,负责诉讼服务中心、短信服务平台、微信平台(点对点服务)等项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2、立案二庭(1)人民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转办督办、反馈回复以及矛盾排查;(2)本院领导批办案件的复查;院领导接访的登记工作;(3)上级政法委、人大批办案件的复查;(4)再审案件的申诉复查;(5)办理其他有关事项。3、研究室 负责本院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研究本院审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司法统计、信息编写和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院党组文秘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和法制宣传工作,做好本院司法公开工作,指导、协调本院网站栏目设置、信息更新和内容管理,负责网络舆情研究和应对,引导网络舆论等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4、审判管理办公室 协调全院审判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审判信息管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估及考核,办理其他有关事项。三、非业务部门岗位职能1、政治处 切实推进法院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协助党组搞好全院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承办机构编制、增编补员工作;办理法官等级、警衔申报工作和法官、法警待遇落实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承办人事调动、干部任免、调整等工作;负责合同制工作人员的聘用工作;负责妇联、计划生育等日常工作;负责本院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全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年度考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院规章制度建设、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双拥单位创建工作等有关事项。办理其他有关事项。2、办公室 组织协调院务工作;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各种会议事务;办理由上级部门批转、批复的有关文件;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综合治理、档案、保密工作;承办全院人员的工资调整事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3、监察室 对全院干警(含合同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察,对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及其他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检查、督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和损害司法公信力的不正之风,制定和完善人民法院廉政制度,组织开展司法廉洁和遵纪守法教育,负责执法检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人大监督备案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4、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法庭警卫、提押人犯、协助执行案件,负责本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院警械具、武器装备的管理;负责对本院聘用保安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及时向保安公司反馈考核结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5、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本院的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6、书记员管理科 全面提升全院书记员综合素质,对书记员进行统一管理、培训、考核,协助做好全院各项文体活动的开展,办理其他有关事项。7、信息中心 负责全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各类系统的正常运作、安全监督与操作指导及全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运行工作;制定我院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院电脑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支持电脑、打印机等相关耗材的及时更新;组织软件论证与开发,软件应用、维护和技术培训;落实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精神,负责协调“三大平台”项目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并负责上网文书发布工作;利用网络优势,负责我院互联网宣传工作,负责网站的建设、管理及发布;负责我院大厅单色屏、双色屏信息的发布管理工作;负责为领导决策提供系统内数据;负责全院网络和综合数据的安全管理。协助审管办开展工作。8、司法技术鉴定中心 负责将需要鉴定的案件统一移送中院、高院。办理其他有关事项。9、机关生活服务中心 负责全院车辆装备工作;负责全院办公车辆的统一调配使用;担负本院办公设施的建设任务;负责本院的基本建设及水、电、气、暖、食堂等项工作;其他后勤、服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