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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新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发布时间:2024-04-01 14:06:19

  1. 申请信息系统集成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2. 系统集成资质办理流程
  3. 申请信息系统集成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信息系统集成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一级资质: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30 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0 名,中级不少于20人;

二级资质: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18 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4 名,中级不少于14人;

三级资质: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6 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 名,中级不少于5人;

四级资质: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2 名

拓展资料:

初次申请只能是三级和四级。

三级资质:

(一) 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15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实;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 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4500万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一项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3、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135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750万元;

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具有较先进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三) 技术和管理能力

1、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行;

2、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4、在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5、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

6、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50万元以上。

(四) 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

3、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四级资质: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近三年经济状况良好;

4、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1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3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6、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7、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8、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专门人员;

9、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10、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11、具有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

12、从事软件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二、系统集成资质办理流程

企业取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需要经过申请受理、书面审查、现场审查、审批、证书发放等一系列的过程,历时6至8个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包括:系统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其他业务。这些业务又分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一、构建完整的保密工作体系,包括: 1、构建保密组织机构及确定职责 2、编写保密制度 3、对公司进行保密风险评估与管理 4、确定涉密人员及进行相应管理,对涉密人员进行专门的保密培训等等 5、进行涉密载体管理 6、对公司信息系统与信息设备(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等等)进行台帐登记、清理; 7、确定涉密办公场所并根据保密标准进行安全防护改造 8、对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 9、对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10对宣传报道进行保密管理 10、对公司各个方面进行保密检查 11、收集完成保密工作档案等等一系列复杂的东西。 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名称;

2、法定代表人;

3、注册地址;

4、证书编号;

5、资质等级;

6、业务范围;

7、发证机构;

8、有效期和发证时间。 法律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第六条 信息产业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工作,包括指定和管理资质认证机构、发布管理办法和标准、审批和发布资质认证结果。

一、申请信息系统集成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初次申请只能是三级和四级

三级资质:

(一) 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15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实;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 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4500万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一项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3、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135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750万元;

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具有较先进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三) 技术和管理能力

1、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行;

2、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4、在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5、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

6、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50万元以上。

(四) 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

3、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四 级)

四级资质: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近三年经济状况良好;

4、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1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3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6、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7、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8、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专门人员;

9、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10、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11、具有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

12、从事软件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